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9153-2012 中水再生利用装置.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水再生利用装置(以下简称"中水装置")的分类、工艺组合、通用要求、选型、检验及

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等为再生利用目标的中水再生利

用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集中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1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9837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GB/T 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2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5—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6

CECS128

CECS 152 CECS 265 HJ/T 243 HJ/T 244 HJ/T 248

HJ/T 253

HJ/T 257

HJ/T 258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生物接触氧化法设计规程

一体式膜生物反应器污水处理应用技术规程

曝气生物滤池工程技术规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油水分离装置

斜管(板)隔油装置

多层滤料过滤器

微孔过滤装置

电解法二氧化氯协同消毒剂发生器

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

GB/T 29153—2012

HJ/T 26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HJ/T 264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臭氧发生器

HJ/T 27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HJ/T 27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滤装置

HJ/T 28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浅池气浮装置

HJ/T 33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

JB/T 10193 活性炭吸附罐 技术条件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建设部、科技部建科[2006]10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水 reclaimed water;recycled water

各种排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循环使用的水。

3.2

污水 wastewater

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3

中水原水 row water of the reclaimed water

可用于再生利用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或者雨水,或指流入中水再生利用装置的第一个处理单元

的水。

3.4

污水再生利用 wastewater reclamation and reuse;
water recycling

污水再生利用为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

[GB 50335—2002,定义2.0. 1]

3.5

二级强化处理 upgraded secondary treatment

既能去除污水中含碳有机物,也能脱氮除磷的二级处理工艺。

[GB 50335—2002,定义2.0.2]

3.6

深度处理 advanced treatment

在二级处理或二级强化处理基础上,采用化学混凝、沉淀、过滤等物理化学处理方法进一步强化悬
浮固体、胶体、病原体和某些无机物去除的净化处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构成的传

统三级处理流程、采用膜技术(微滤、反渗透)的改进流程、以及其他高效分离处理流程。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附录:术语解释]

3.7

中水再生利用装置 water reclamation and reuse
facility

用于对中水水源进行充分可靠的净化处理,并使之达到中水水质指标要求的设备和器材的统称。

4 中水装置的分类及工艺组合

4.1 装置的分类

根据需去除的目标物质不同,可对中水装置按工艺方法进行分类,例如:

GB/T 29153—2012

a)
去除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生物处理法装置(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曝气生物过滤、膜生物
反应器等);

b)
去除悬浮性物质的物理化学处理法装置(快滤、混凝沉淀、混凝过滤、气浮、微滤、超滤等);

c)
去除溶解性物质的物理化学处理法装置(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纳滤、反渗透等);

d) 去除细菌性物质的消毒装置(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4.2 装置的基本工艺

中水再生处理系统应按GB50335—2002 中6.1.1的规定确定基本工艺(参见附录A),
并选择合适

的装置:

a) 二级处理—— 消毒;

b) 二级处理——过滤— 消毒;

c) 二级处理——混凝—沉淀(澄清、气浮)—过滤—消毒;

d) 二级处理——膜处理— 消毒。

4.3 工艺组合

当用户对中水水质有更高要求时,可增加其他深度处理单元技术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组合工艺装

置;其他中水处理技术,如果能稳定达到用户对水质的要求,也是可以接受的。

5 通用要求

5.1 中水装置的设计选型

中水装置的设计选型应符合 GB 5084、GB/T 18919、GB/T 18920、GB/T
18921、GB/T 19923、

GB 50013、GB 50014、GB 50069、GB 50335—2002、GB 50336 的要求。

5.2 中水水源、出水水质及其安全要求

5.2.1 重金属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18918
规定的污水不允许作为中水原水。

5.2.2
中水用作建筑杂用水和城镇杂用水(如冲厕、道路清洗、消防、城市绿化、洗车、建筑施工等)时,
其水质应符合 GB/T 18920 的规定。

5.2.3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 GB/T 18921 的规定。

5.2.4 中水用于食用作物、蔬菜浇灌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GB 5084 的要求。

5.2.5
当中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指标综合确定。中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
水质标准,并满足中水用户提出的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特定水质要求。

5.2.6
中水输配到用户的管道不得与其他管网相连接,且输送过程中不得降低或影响其他用水的

水质。

5.2.7 中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天酞蓝色(PB09),
并于显著位置标注"中水"字样,以免误饮、

误用。

6 物化处理装置的选型及要求

6.1 型式推荐

6.1.1 气浮工艺推荐选用的装置有:浅池气浮装置和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等。

6.1.2
沉淀工艺推荐选用的装置有:竖流沉淀池、平流沉淀池、斜管/斜板沉淀池及辐流沉淀池等。

GB/T 29153—2012

6.1.3
过滤工艺推荐选用的装置有:单层滤料、双层滤料、均质滤料过滤器等。

6.1.4
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后,仍不能达到中水水质要求时,可按照4.3的原则进行处理。

6.2 一般要求

6.2.1 气浮装置性能要求应符合 HJ/T 261 和 HJ/T 282 的规定。

6.2.2 过滤装置性能要求应符合 HJ/T 248 的规定。

6.2.3 沉淀装置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GB 50336 的规定。

6.2.4 除油装置性能要求应符合 HJ/T 243 和 HJ/T 244的规定。

6.2.5
深度处理采用混合一絮凝—沉淀工艺和絮凝—沉淀—澄清一气浮工艺的设计时,设计参数应符
合GB 50014 的规定。

6.2.6 对滤池的构造、滤料组成等宜执行GB 50013 的规定。

6.2.7 活性炭吸附装置性能要求宜执行 GB 50013 的规定。

6.3 其他专项要求

6.3.1 混凝、沉淀、澄清、气浮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 絮凝时间宜为10 min~15 min。

b) 平流沉淀池沉淀时间宜为2.0h~4.0h, 水平流速可采用4.0 mm/s~10.0
mm/s。

c) 澄清池上升流速宜为0.2 mm/s~0.6 mm/s。

d) 当采用气浮池时,其设计参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6.3.2 过滤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 滤池的进水浊度宜小于10 NTU。

b) 滤池可采用双层滤料、单层滤料滤池、均质滤料滤池。

c) 双层滤池滤料可采用无烟煤和石英砂。滤料厚度:无烟煤宜为300 mm~400
mm,石英砂宜 为400 mm~500 mm。 滤速宜为5 m/h~10 m/h。

d) 单层石英砂滤料滤池,滤料厚度可采用700 mm~1000 mm,滤速宜为4 m/h~6
m/h。

e) 均质滤料滤池,滤料厚度可采用1.0 m~1.2m, 粒径0 . 9 mm~1.2
mm,滤速宜为4 m/h ~7 m/h。

f) 滤池宜设气水冲洗或表面冲洗辅助系统。

g) 滤池的工作周期宜采用12 h~24 h。

h) 滤池的结构形式,可根据具体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i) 滤池宜备有冲洗滤池表面污垢和泡沫的冲洗水管。

6.3.3 活性炭吸附(或臭氧—活性炭)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
当选用粒状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时,宜进行静态选炭及炭柱动态试验,根据被处理水水质和中
水水质要求,确定用炭量、接触时间、水力负荷与再生周期等。

b)
用于污水再生处理的活性炭,应具有吸附性能好、中孔发达、机械强度高、化学性能稳定、再生
后性能恢复好等特点。

c)
活性炭使用周期,以目标去除物接近超标时为再生的控制条件,并应定期取炭样检测。

d) 活性炭再生宜采用直接电加热再生法或高温加热再生法。

e)
活性炭吸附装置可采用吸附池,也可采用吸附罐。其选择应根据活性炭吸附池规模、投资、现
场条件等因素确定。

f) 在无试验资料时,当活性炭采用粒状炭(直径1.5 mm)
情况下,宜采用下列设计参数: 接触时间:大于或等于10 min;

炭层厚度:1.0 m~2.5 m;

GB/T 29153—2012

滤速:7 m/h~10 m/h;

水头损失:0.4 m~1.0 m。

活性炭吸附池冲洗:经常性冲洗强度为15 L/(m² · s)~20L/(m² · s),
冲洗历时10 min~

15 min,冲洗周期3d~5d,
冲洗膨胀率为30%~40%;除经常性冲洗外,还应定期采用大流量
冲洗;冲洗水可用砂滤水或炭滤水,冲洗水浊度小于5 NTU。

g) 当无试验资料时,活性炭吸附罐宜采用下列设计参数: 接触时间:20
min~35 min;

炭层厚度:4.5 m~6 m;

水力负荷:2.5 L/(m² · s)~6.8L/(m² · s) (升流式),2.0 L/(m² ·
s)~3.3L/(m² · s) (降流

式);

操作压力:每0.3 m 炭 层 7 kPa。

h) 活性炭吸附罐应符合JB/T10193 的要求。

7 生化处理装置的选型及要求

7.1 型式推荐

7.1.1 曝气生物滤池工艺(biological aerated
filter,BAF)推荐选用的装置有:曝气生物滤池成套 装置。

7.1.2 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推荐选用的装置有: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

7.1.3 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logical
reactor,MBR)工艺推荐选用的装置有:膜生物反应器成 套装置。

7.1.4 其他生化处理工艺,如序批式反应器(sequencing batch
reactor,SBR)等。

7.2 一般要求

7.2.1 曝气生物滤池性能要求应符合GB 50014 及 CECS 265 的规定。

7.2.2 生物接触氧化装置性能要求应符合GB 50336 、CECS 128 和 HJ/T 337
的规定。

7.2.3
当中水厂占地较为紧张或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时,可选用膜生物反应器。膜生物反
应器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CECS152 的要求。

7.2.4 对滤池的构造、滤料组成等宜执行 GB 50013 的规定。

7.2.5 SBR 等活性污泥法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 GB 50014 的规定。

7.3 其他专项要求

7.3.1 曝气生物滤池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
为保证滤池的正常运行,曝气生物滤池前应设沉砂池、初次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进水悬浮固
体浓度不宜大于60 mg/L。

b) 曝气生物滤池应设置反冲洗供气和曝气充氧系统。

c) 曝气生物滤池的承托层所采用的材质应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
一般采用天然鹅
卵石,并可以考虑按一定级配分层铺设,近滤料层的承托层粒径与滤料粒径接近。

d)
曝气生物滤池的反冲洗宜通过滤板和固定其上的长柄滤头来实现,由单独气冲洗、气水联合反
冲洗、单独水洗三个过程组成。

e)
曝气生物滤池的滤料应具有强度大、不易磨损、孔隙率高、比表面积大、化学物理稳定性好、易
挂膜、生物附着性强、比重小、耐冲洗和不易堵塞的性质,宜选用球形轻质多孔陶粒或塑料球形
颗粒。

GB/T 29153—2012

7.3.2 生物接触氧化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
生物接触氧化装置的供氧方式宜采用低噪声的鼓风机加布气装置、潜水曝气机或其他曝气
设备。

b)
生物接触氧化装置宜采用易挂膜、耐用、比表面积较大、维护方便的固定填料或悬浮填料。当
采用固定填料时,安装高度不小于2 m;
当采用悬浮填料时,装填体积不应小于池容积的25%。

8 膜处理装置的选型及要求

8.1 型式推荐

8.1.1
微滤可以取代深床过滤降低水的浊度,去除剩余的悬浮固体和细菌,强化水的消毒,并作为反渗
透的预处理。

8.1.2
超滤用于许多与微滤相同的应用实例中,膜孔孔径很小的超滤膜也可用于去除高相对分子质量
的溶解化合物和胶体物,如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

8.1.3
当需要去除有机物、硬度和部分去除溶解性盐或色度时,可选用纳滤装置。

8.1.4
当需要淡化海水及苦咸水,制备锅炉给水、工业纯水及电子级超纯水,或需要去除通过深床过
滤、微滤或超滤等处理后废水中残留的溶解组分时,可选用反渗透装置。

8.2 一般要求

8.2.1 微滤装置应符合 HJ/T 253 的要求。

8.2.2 超滤装置应符合 HJ/T 271 的要求。

8.2.3 反渗透装置应符合 HJ/T 270 的要求。

9 消毒装置的选型及要求

9.1 型式推荐

中水装置应设置消毒设施,消毒设施宜采用紫外线或臭氧消毒,也可采用二氧化氯、液氯或次氯酸

钠消毒等成套装置。

9.2 一般要求

9.2.1 中水再生消毒设施应根据中水回用要求确定。

9.2.2 消毒设施及有关建、构筑物的设计应执行GB 50013 的规定。

9.3 其他专项要求

9.3.1 设计要求:

a) 采用紫外线消毒时,紫外线剂量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

b) 采用臭氧消毒时,其投加量应由试验确定,且接触反应池的水深宜为4.0
m~6.0 m。

c) 二氧化氯或氯消毒时,应进行混合和接触,接触时间不应小于30 min。
加氯量按卫生学指标 和余氯量确定。

9.3.2 设备要求:

a) 紫外线消毒装置的组成及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9837 规定。

b) 臭氧消毒设备应符合 HJ/T 264技术要求。

c) 二氧化氯消毒设备应符合 HJ/T 257技术要求。

GB/T 29153—2012

d) 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应符合 HJ/T 258 技术要求。

10 装置的检验与验收

10.1 装置检验

中水装置的检验应按照前述各工艺及设备选型要求参照的标准进行检验。

10.2 装置验收

10.2.1
中水装置按标准检验后,应在竣工阶段进行验收,验收除了应满足前述选型、检验执行标准外,
还应按照 GB 50141、GB 50236、GB 50252、GB 50268 和GB 50334进行。

10.2.2 中水装置经运行调试后,出水水质应符合5.2的规定。

GB/T 29153—2012

A

(资料性附录)

常见污水再生利用工艺

污水再生利用的基本处理工艺可采用传统的污水处理方法,污水的再生处理需要多种处理技术的
合理组合,这不仅与污水的水质特征、处理后水的用途有关,还与各处理工艺的互容性及经济上的可行

性有关。

以下列举常见几种污水再生处理工艺流程。

示例1:

style="width:4.60694in;height:1.35347in" />

过滤 消毒

示例2:

style="width:10.61736in;height:2.02014in" />

混凝 沉淀 过滤 消毒

3 :

style="width:11.70694in;height:2.26042in" />

混凝 沉淀 过滤 活性炭吸附 消毒

4 :

style="width:7.02708in;height:1.54028in" />

膜处理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29153-2012 中水再生利用装置. 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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